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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通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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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436056579@qq.com 谢通祥现任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死刑复核网首席律师、中国律师司法网首席律师,中国国民党革委会北京市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委会北京市委法律服务联谊会专家,中国国民党革委会北京西城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与预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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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老毒贩 该不该执行死刑?
作者:人民网 北京晚报 文章来源:人民网 北京晚报 更新时间: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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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老人贩卖毒品 死刑复核该不该核准死刑?
今年3月3日,在法院判决中被注明化名为“老鬼”的王伦业已满75周岁。对王伦业来说,度过这个生日意味深长。因为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审判阶段对已满75周岁的老人不适用死刑。因此,已被终审判处死刑的王伦业有了一线生机。但是,由于我国是两审终审制,而王伦业又是第一个被判死刑后尚在复核阶段,却达到75周岁的人,对他是否适用死刑引发争议。记者今天获悉,王伦业律师谢通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申请,请求对“审判阶段”是否包括死刑复核阶段作出立法解释。
案发“老鬼”涉毒被判死刑
王伦业出生在越南,属于越南归侨。此次涉案,他是在广西受审的。据广西当地媒体对案情的报道,受审之时,头发花白的林场退休工人王伦业格外引人注目。法院审理查明,从2011年开始,王伦业与陈华庆、钟日贵、王武等人组成一个贩毒集团,采用单线联络的方式形成严密的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网络,向越南女毒贩“阿玉”购买毒品海洛因,然后雇请他人运到广东湛江或海南三亚贩卖。在这个贩毒团伙中,王伦业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有人下“订单”之后,他从国外“要货”,让买家带现金到东兴交易,他从中吃差价。
2012年1月28日,陈华庆等人筹集了95万元,指使钟日贵携带现金交给王伦业进行毒品交易,王伦业向“阿玉”购买了十多块海洛因。将这批毒品从国外走私入境后,王伦业花钱雇请王武用摩托车进行运输、交易。在双方约定的交易地点,王武被警方当场人赃俱获,缴获毒品12块,净重4221.9克。
广西高院经审理,于去年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王伦业被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而根据法律规定,这一结果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变化:判死刑时未满75 核准期间过75岁生日
“原判决确定的王伦业出生日期是1940年3月3日,那么从今年3月3日以后,他就超过了75周岁,《刑法修正案(八)》第三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那么,对王伦业还能适用死刑吗?”谢通祥律师提出疑问。
这样的案子并无前例可循。其实,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如何界定“审判阶段”。谢通祥认为,“审判的时候”应做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立法原意之所以没有规定犯罪时而规定为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就是考虑到被告人在犯罪时未满75周岁,即使到了审判阶段年满75周岁,也是不能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的这一规定是符合国际公约要求的。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通过的《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相关决议均倡导和要求成员国应在刑法中规定可判处和执行死刑的最高年龄是75周岁以下。
据了解,此前,司法机关已经对“审判阶段”作过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是,在现实中,有的孕妇尚未进入审判阶段,就在被羁押的过程中流产或分娩。根据最高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3月18日实施)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1998年8月13日实施),对“怀孕”与“审判时”作出了扩大解释,即行为人在羁押期间无论自然流产、人为流产、顺产、剖宫产均可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对其不能适用死刑。
建议:审判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人大应作立法解释
谢通祥律师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因为《刑法修正案(八)》是全国人大作出的,根据《宪法》第67条、《立法法》第42条之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具有立法解释权,或者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在申请中,谢通祥提出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应从立法原意的角度适用和理解刑法条文,将“审判的时候”是否为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理解为“一审、二审或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均可”较为适宜。
“从立法体系看,《刑事诉讼法》第三编名称为审判,其中第四章节为死刑复核程序,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死刑复核就属于审判程序。”谢通祥举例说,《最高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第九条规定:复核终结后,受委托进行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最高法院裁判文书送达辩护律师。从该条文中所用“宣判”一词可以得出结论:复核死刑案件实际上是在从事审判活动。
其实,在最高院对孕妇的“审判阶段”作出扩大解释前,就有学者提出担忧,即在实践中是否会出现孕妇因个人意志及身体以外的原因被流产,而导致在审判时不是孕妇,从而被判处死刑?而对于最高院应否核准已满75周岁的案犯死刑,谢通祥也提出一个法律上的漏洞。他举例说,如果王伦业现在犯个任意的罪行,根据相关法律,必须重新开庭审判,追究其新罪,并和原判合并作出处罚。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他现在已经满75周岁,不能适用死刑,只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
“我们是否需要付出荒谬的代价,才能达成对75周岁老人在死刑复核阶段也不能适用死刑的共识?”谢通祥律师表示,按照刑法规定,对75岁以上老人不适用死刑,但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而实际服刑期限最少在15年,服刑期满后最少达到90岁,对于老年人来讲,惩罚力度已经足够,惩罚的目的已经实现。
新华网、人民网 北京晚报报道.
人民网链接http://bj.people.com.cn/n/2015/0413/c233086-24485867.html
北京晚报链接http://bjwb.bjd.com.cn/html/2015-04/13/content_271497.htm
凤凰网链接http://news.ifeng.com/a/20150414/43545937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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