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全天滚动直播谢通祥律师代理公安部督办"地沟油"大案开审
该案被告人王佃生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连云港市检察院公诉
据悉,此案是食品安全司法解释出台后开庭审理的最大一起“地沟油”案件,罪名《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值6千万元
2013年9月2日上午8时30分,公安部督办的一起“地沟油”大案在江苏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开审,16名被告人被控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案中,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把腐烂的动物内脏提炼出的油脂,加工成食用油,销往全国各地的117家食品企业,其中包括北京的7家企业
在为康润公司提供原料的被告人中,今年55岁的山东人王佃生排在第一位。据检方指控,他于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明知康润公司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仍将自己生产的鸭毛血、甘脂等销售给该公司,其中被用于生产“食用油”的约770吨。
“康润公司是经政府批准成立20多年的大企业,信誉一直良好,王佃生没有理由也没有义务怀疑其是生产地沟油的企业。”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谢通祥担任王佃生的辩护人。他介绍说,从康润公司的营业执照范围来看,该公司可以生产饲料油与食用油。
谢通祥表示,王佃生是以饲料油的价格把产品卖给康润公司的,他把鸭油卖给康润公司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他也不知道康润公司用来制造地沟油。在康润公司既可以生产食用油也可以生产饲料油的前提下,王佃生无法也无权监督康润公司用其鸭油是生产饲料油还是食用油,这是监管部门的责任与权力。
视频链接:http://news.cntv.cn/2013/09/02/VIDE13780940422693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