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祥律师办理的诈骗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中国律师司法网总裁、首席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首席律师谢通祥典型成功案例:
北京晚报、凤凰网报道(摘要):《逃跑十余年 他终获无罪》(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
北京晚报原文链接
http://bjwb.bjd.com.cn/html/2014-03/19/content_162077.htm
凤凰网报道链接
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4_03/19/34930992_0.shtml
2013年12月,法院判决:吴玉民无罪!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漯河石化集团高新区石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玉民诈骗抚顺市信合公司总价款为738307.50元”。法院采纳了谢通祥律师的辩护观点直接判决吴玉民无罪。
谢通祥律师善于办理刑事案件,他成功代理了多起死刑复核案件。在详细看了案卷并了解案情后,谢通祥律师认为,吴是无罪的。他的辩护词中,向法院提出了28点意见。
谢通祥律师主要观点是:本案实际上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合同诈骗罪,甚至连民事上的合同欺诈行为都不构成。
无罪判决:
2013年12月4日,法院作出判决。该院认为,吴玉民代表石油公司与签订合同,并未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从合同的履行情况看,吴玉民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因油品质量问题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并付给同进公司10万元货款,后因其做其他生意被骗,在客观上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剩余钱款。由此可见,虽然石油公司未能全部履行合同给付货款,吴玉民还变更身份证信息在他处隐匿,但由此认定吴玉民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显然证据不足。此外,吴玉民是以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的合同,后来给付徐某的柴油也是抵扣石油公司所欠债务,均不是个人行为。所以,关于吴玉民及其辩护人谢通祥律师提出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的辩解,法院予以采纳。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吴玉民无罪。
中国律师司法网总裁、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首席律师谢通祥简介
谢通祥现任中国律师司法网(www.cnlsw.net)总裁、首席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www.zgrmfy.com)首席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学历系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先后任公证处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中国中央数字电视法律频道制片人。
谢通祥主要典型成功案例:谢通祥擅长重大刑事、民商事案件辩护代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与死刑辩护律师业务,参加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首次开庭,是办理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案件最多的律师之一,代表性大案主要有:李有斌绑架罪致人死亡案二审死刑改判为死缓;累犯温珂踢死警察故意杀人罪死刑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不予核准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杨方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死刑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不予核准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累犯李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死刑案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不予核准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北京市中汽乾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明坤涉嫌合同诈骗案800万元无罪释放;吴玉民合同诈骗罪法院直接判决无罪,中央电视台直播新型地沟油八千万元大案被告王佃生的辩护人。
网站:中国律师司法网,网址www.cnlsw.net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网址 www.zgrmfy.com
谢通祥律师手机:18601029888、电话号码:010-57123777
执业宗旨:言必信、行必果。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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