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一合同诈骗案当事人再审宣告无罪
中新网金华6月6日电(记者 徐乐静 胡丰盛)2014年6月6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汪崇余合同诈骗、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并当庭宣判,宣告汪崇余无罪。
2003年10月27日,东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淳安人汪崇余利用合同骗取了东阳一影视公司巨额钱财。东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将汪崇余抓获。在侦查合同诈骗过程中,汪崇余主动供述了其伪造“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戏曲音乐部”印章的事实。
为此,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汪崇余犯合同诈骗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向法院提出公诉,经东阳市人民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审理,认定汪崇余合同诈骗222万元,以合同诈骗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汪崇余的申诉经复查后作出再审决定,指令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经再审审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汪崇余犯合同诈骗罪证据不足,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事实成立,但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据此,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宣告汪崇余无罪。
据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本案人民网报道链接http://legal.people.com.cn/n/2014/0606/c42510-25115901.html
谢通祥现任中国律师司法网(www.cnlsw.net)总裁、首席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www.zgrmfy.com)首席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学历系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人大与政协委员会委员。
曾先后任公证处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中国中央数字电视法律频道制片人。
谢通祥主要典型成功案例:谢通祥擅长重大刑事、民商事案件辩护代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与死刑辩护律师业务,参加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首次开庭,是办理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案件最多的律师之一,代表性大案主要有:李有斌绑架罪致人死亡案二审死刑改判为死缓;累犯温珂踢死警察故意杀人罪死刑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不予核准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杨方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死刑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不予核准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累犯李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死刑案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不予核准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北京市中汽乾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明坤涉嫌合同诈骗案800万元无罪释放;吴玉民合同诈骗罪法院直接判决无罪,中央电视台直播新型地沟油八千万元大案被告王佃生的辩护人。
网站:中国律师司法网,网址www.cnlsw.net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网址 www.zgrmfy.com
谢通祥律师手机:18601029888、电话号码:010-57123777
执业宗旨:言必信、行必果。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在互联网搜索 谢通祥 就可以看到许多谢通祥律师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