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罪死刑复核律师:人民网北京10月24日电 (杨孟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意见》规定,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意见》共34条,通篇体现“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的指导思想,着重从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两个主要方面做了规定,要求严惩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犯罪。
针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等犯罪,《意见》第26条要求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只要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的对象中包括未成年人的,都要从重处罚。强迫幼女卖淫的,则要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对行为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直至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引诱幼女卖淫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卖淫罪死刑复核律师: 强迫卖淫罪最高刑期为死刑。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死刑必须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