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砸酒店造成3万多元财物损失
北京死刑复核律师讯 (记者陈杰 通讯员张洁芳)喝醉酒,不少人都经历过,不过梁某的一次醉酒,却让他获刑一年二个月。昨日记者从鹤山法院了解到,鹤山男子梁某因为醉酒闹事闯下大祸,冲进酒店打砸财物并伤人,被鹤山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3年8月28日22时许,梁某酒后窜到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南路某酒店滋事,打砸酒店内的指纹机、打卡机、玻璃门窗等财物,致财物损失合共价值30835元,并随意追打酒店员工,致黎某等三名被害人受伤(经鉴定未达轻伤程度)。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借酒意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闹事醉汉被判寻衅滋事罪